管理员登录  | 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 

报考研究生、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如果想找工作,在找工作时应该怎么办?

作者:刘老师 时间:2007-03-14 点击数:

报考研究生、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,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。否则,引起的协议纠纷责任自负。 如果毕业生在签协议时未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,后来又被录取为研究生(或二学位),在未获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之前,学校将尊重协议书的内容,不会把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录取学校。 如果毕业生在签协议时已经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,用人单位同意毕业生如果考取研究生后就业协议书无效,且在协议书上明确写明,则在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(或 二学位)后,向学校提交研究生(或者二学位)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,学校将根据规定把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录取学校。

Copyright©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就业信息网     招聘邮箱:2265161407@qq.com  

就业中心电话:029-86652260/86654268    学院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稷路871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