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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材料审核要求

作者:刘老师 时间:2016-01-07 点击数:

一、申请对象:毕业年度内,其家庭或家庭成员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,以及身患残疾的毕业生。

二、申请材料(学生个人的纸质材料):

1、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:内容完整、信息正确、字迹清晰,“院系审查意见”一栏,经办人、负责人、院系盖章等必须完整;

2、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出具的低保证明(附模板一份):

①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;

②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止时间;

③须体现该家庭该学生毕业年度仍在享受低保待遇;(2016年度)

④落款章子必须为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局的章子;

3、身患残疾的毕业生:须提供县一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;

4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: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复印清晰;

5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:银行卡必须以学校给办理的草滩农行账户为准,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并手写卡号、开户行、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。

6、户口本复印件: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,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;

三、申办程序:

请各系统一收集资料审核并汇总,将学生个人纸质材料和《求职补贴花名册(电子版)于3月中旬交就业办。就业办初审、公示、汇总后报上级部门审核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:

1、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,低保证明可使用原件加复印件。

2、现有低保证明模板一份,建议使用

3、以上材料为必备材料,辅助材料:低保本、低保流水帐单等原件、复印件可一并带上方便审核通过。

4、若“低保证明”及“低保证”中无法体现学生与低保户主的直系血缘关系,则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,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;

5、所有复印件须各系审核原件并加盖院系公章;

2016年1月

文件附件:点击下载附件:一次性求职补贴材料审核要求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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