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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2026届毕业生“就业之星”“就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5-11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学校2026届毕业生

“就业之星”就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

二级学院2026届全体毕业生:

为深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,树立就业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激发毕业生就业主动性、积极性,营造“人人关心就业、主动参与就业”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毕业生“就业之星”“就业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。

评选对象:

全校2026届毕业生。

、评选条件

(一)就业之星

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品德优良,遵守校规校纪,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,综合素质良好。

2.端正就业观念,已顺利落实全职就业岗位,依法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,就业信息真实有效。

3.择业态度积极主动,自我定位清晰,勇于挑战自我,求职目标明确,就业过程励志向上。

4.优先评选基层就业、重点行业就业、专业对口就业、自主创业及考取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国企、参军入伍、升学深造等毕业生。

5.在毕业生中具有良好口碑和示范作用,能够带动身边同学积极求职就业。

(二)就业积极分子

1.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作风踏实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
2.就业意识强,主动关注就业政策、招聘信息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招聘会、就业宣讲会、职业指导等各类就业活动。

3.主动分享求职经验、招聘信息,热心帮助身边就业困难同学,积极配合辅导员、班级开展就业动员、信息摸排等工作。

4.求职态度端正,不消极观望、不盲目拖延,积极投递简历、参与面试,主动推进自身就业进程。

、评选要求

1.本次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,推荐类别分为“就业之星”和“就业积极分子”需填写城市学院“就业之星”就业积极分子推荐(自荐)表,各二级学院可积极推荐在就业过程中的优秀代表。

2.推荐(自荐)者需提供推荐(自荐)表和个人就业先进事迹单行材料。单行材料要求重点明确,语言简洁流畅,事迹突出。(单行材料只要求写求职经历与经验,要围绕主题)

3.本次活动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名,推荐(自荐)参加全评选请各位毕业班辅导员严格把关,重点推荐通过自身努力签约满意工作单位(或其他形式就业或升学)的同学。

4.所需材料包括“就业之星”候选人推荐(自荐)表单行材料就业之星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照片其中推荐(自荐)表、单行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。

5.毕业生积极参加求职行动,尽快、尽早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的优先评选。

、时间安排

1.202659-2026513日,活动组织准备及公告;

2.2026513-20265月25日,提交申请材料;

3.20265月25-20266月3日,组织评选;

4.20266月10日左右,总结表彰。

、表彰奖励

本次活动获奖者授予城市学院2026届毕业生“就业之星”和“就业积极分子”称号,颁发证书。就业之星事迹材料将在我就业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。

、其他事项
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各二级学院即可提交材料,备好一份提交一份最终提交材料截止日期是5月25日。

七、联系方式:

联系地址:综合楼111

联系人:刘洋

联系电话:029-86652260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招生就业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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